工信部试点扩大电信领域对外开放,北京、上海、海南、深圳先行

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通告,部署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。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(IDC)、内容分发网络(CDN)、互联网接入服务(ISP)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,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(互联网新闻信息、网络出版、网络视听、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)、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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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友:允许扩大外资在部分电信业务中的投资比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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