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天发布

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布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—2024),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。

新标准强化了防火阻燃、防篡改、制动性能等要求,提升了整车质量上限,新增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,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,鼓励安装后视镜,并要求明确建议使用年限。生产过渡期至2025年8月31日,之后所有新产电动自行车须符合新标准。
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;

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.5%;

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;

完善了电池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;

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;

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kg;

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;

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、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;

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;

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;

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,并在铭牌、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。


澎湃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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